我市治理环境污染再擎问责利剑 11人因工作不力受到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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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网讯 继6月29日市纪委监察局对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副总经理郭才能等人在治理环境污染工作中“不作为”问题通报曝光后, 7月18日,市纪委监察局再擎利剑,对在治理环境污染工作中工作要求不严、工作督查不力、履职不到位的11人进行了铁腕问责,以“零容忍”的态度推进我市治理环境污染和“四个不为”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7月17日、18日,睢阳区城市管理局淮河路环卫中队对市区南京路北侧金世纪广场西侧道路清扫时,未按照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标准严格实施,该局环卫大队监督检查不到位,致使上述道路存在大面积泥土,过往车辆造成扬尘污染。睢阳区城市管理局淮河路环卫中队中队长王海娟、环卫大队负责南京路督查的副大队长周永亮对此应负直接责任,睢阳区城市管理局分管南京路段环卫工作的副局长周经相对此应负主要领导责任,睢阳区城市管理局局长王建东和睢阳区分管城市管理工作的副区长黄文杰对此应负重要领导责任。7月18日,经市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周经相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王建东行政记过处分;对黄文杰诫勉谈话,并在全市通报批评;责成睢阳区监察局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王海娟、周永亮纪律处分。
7月8日,《商丘日报》曝光了梁园区锦绣路青年公园内河沟岸边及桥下堆积了大量垃圾。曝光后,梁园区公用事业局及其二级机构园林绿化管理处仍没有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清理,给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梁园区园林绿化管理处主任张晓东、工会主席郝成华、青年公园管理队队长张克玉对此应负直接责任,梁园区公用事业局副局长李叶明对此应负主要领导责任,梁园区公用事业局局长王笑宇、区政府分管城建工作的区政府党组成员韩守业(副县级)对此应负重要领导责任。7月18日,经市监察局研究,给予王笑宇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李叶明行政记大过处分;对韩守业(副县级)诫勉谈话,并在全市通报批评;责成梁园区监察局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张晓东、郝成华、张克玉相应纪律处分。